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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游服务业扶持政策 海南省旅游业扶持政策

旅游宏观政策有哪些
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、代收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。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、代扣代缴、代收款。

你好,量价骄阳解答 有2009 年 《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》; 2012年2月,《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》 ;2012年7月《关于鼓励和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的实施意见》; 2013年《国民旅游休闲纲要(2013-2020年)》;2014 年 《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》; 2015 年《 2015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报告》;2015 年7月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》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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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。审理民事案件,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,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。

希望有帮助吧。

第五条 倡导健康、文明、环保的旅游方式,支持和鼓励各类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,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。1、宏观政策的支持

2、国内交通网络的完善

3、旅游复苏带来的机遇

6、空置房产问题的解决

旅游产业政策主要内容

旅游业能够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。通过旅游使人们在体力上和精神上得到休息,改善健康法律分析:情况,开阔眼界,增长知识,推动生产的发展。旅游业的发展以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并受其制约,同时又直接、间接地促进国民经济有关部门的发展,如推动商业、饮食服务业、旅馆业、民航、铁路、公路、邮电、日用轻工业、工艺美术业、园林等的发展,并促使这些部门不断改进和完善各种设施、增加服务项目,提高服务质量。随着的发展,旅游业日益显示它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。

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行使。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进行审判,不受行2.政机关、团体和个人的干涉。

第七条 审理民事案件,必须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。

第九条 审理民事案件,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;调解不成的,应当及时判决。

第十条 审理民事案件,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、回避、公开审判和两审终。

旅游业税收优惠政策

3.

旅游业税收优惠政策包括: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取得收入,免征及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。受影响较大的旅游(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、游览景区管理两类)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,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。

4、旅游地产行业的成熟

旅游业从业务种类划分看,主要有3种类型 :

我国旅游地产市场“钱”景广阔、市场巨大。在未来20年,旅游地产业将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期,主要体现为:

1、组织国内旅客在本国进行旅行游览活动 ;

2、组织国内旅客到国外进行旅行游览活动;

3、接待或招徕外国人到自己进行旅行游览活动。后两种类型的旅游业务活动,都是涉外性质的业务。

旅游业包括旅游和国内旅游两个部分。两者由于接待对象不同而有所区别,但其性质和作用是基本一致的。经济发达的旅游业,一般是从国内旅游业开始,逐步向旅游业发展。一些发展家,由于经济落后,经济建设需要外汇,大多是从旅游业开始发展的。国内旅游业和旅游业是密切相联的统一体,统筹规划、合理安排,能够互相促进、互相补充、共同发展。

法律依据

《中华税收征收管理法》

第八条 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。

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、免税、退税的权利。

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,享有陈述权、申辩权;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、请求赔偿等权利。

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、税务人员的违法行为。

近几年来对旅游业的政策

1.

去产能、去库存产业与旅游的融合带来全新业态 我国经济结构将逐渐从去产能、去库存向跨界融合方向发展.对于因去产能而失去生产能力的工业型企业(钢铁、煤炭行业),可以转变经营思路,探索“旅游+工业”的新业态发展之路,目前我国工业旅游还未形成成熟的发展模式,工业旅游相应的资源及产品构建还处于较为落后的初级阶法律依据:《中华旅游法》段,但在我国寻求经济结构快速调整的利好政

文化、教育旅游将为扶贫、脱贫的输送根基 报告指出,地区和人口是我国全面建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。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。成社

2023年旅游优惠政策

【法律依法律分析:《中华旅游法》是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规范旅游市场秩序,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,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,制定的法律。据】:

一、企业所得税相关。31号文明确了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企业范围、类型、税率以及固定资产摊销等相关问题。该优惠政策执行期为4年,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。(一)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,减按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。1、实质性运营,指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,并对企业生产经营、人员、账务、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。2、鼓励类产业企业,指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,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%以上的企业。3、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包括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本)》、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(2019年版)》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鼓励类产业目录。4、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,如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,仅就其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所得,适用该优惠;总机构设在自贸港以外的企业,仅就其设在港内的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的所得,适用该优惠。(二)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、现代服务业、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,免征企业所得税。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从境外新设分支机构取得的营业利润;或从持股比例超过20%(含)的境外子公司分回的,与新增境外直接投资相对应的股息所得。被投资国(地区)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不低于5%。(三)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,新购置(含自建、自行开发)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,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(含)的,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,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摊销;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,可以缩短折旧、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、摊销的方法。二、个人所得税。32号文主要涉及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,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%的部分,予以免征。该优惠政策执行期为4年,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。1、上述所得包括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(包括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)、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。2、纳税人在海南省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该优惠。该项优惠政策与此前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类似,广州市已明确了高端人才、紧缺人才的认定范围以及各项实施细则,大湾区的试行政策实行到2023年12月31日。三、关税。33号公告明确了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,不限次数。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。1、旅客指年满16周岁,已购买离岛机票、火车票、船票,并持有效件(国内旅客持居民、港澳台旅客持旅行证件、国外旅客持护照),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,包括海南省居民。2、已经购买的离岛免税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终商品,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。对违反规定倒卖、、免税商品的个人,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,三年内不得购买离岛免税商品;对于构成行为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,由海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法律依据:《中华民事诉讼法》

《中华税收征收管理法》

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,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,保障税收收入,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,促进经济和发展,制定本法。

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,均适用本法。

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、停征以及减税、免税、退税、补税,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;法律授权规定的,依照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。

任何机关、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擅自作出税收开征、停征以及减税、免税、退税、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。

第四条 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。

关于旅游的政策或法规

法律分析:旅游产业政策主要内容: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、优化旅游消费环境、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、促进旅游产品多元化发展、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。

《中华旅游法》由中华第十二届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通过,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
5、世界度假消费的盛行

当前版本是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《关于修改〈中华野生动物保〉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》第二次修正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农业、乡村与旅游的融合,成为支撑农民创收的新方式 报告指出,2017年,将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完善强农惠农政策,拓展农民就业增收渠道,保障粮食安全,推动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互促共进,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.推动服务业模式创新和跨界融合,完善旅游设施和服务,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.大力发展乡村、休闲、全域旅游

条 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规范旅游市场秩序,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,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,制定本法。

第二条 在中华境内的和在中华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、度假、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,适用本法。

第三条 发展旅游事业,完善旅游公共服务,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。

第四条 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效益、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。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,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。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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